宣導友善職場,拒絕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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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管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4-13 14:29:44  點閱:103


職場霸凌: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同仁間或主管及部屬間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之處罰,造成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且有具體事證者

權責單位及申訴管道(依身分類別劃分,並由承辦人每日查收)

  (一)本校人事室

  1. 負責本校教職員工、約聘僱人員申訴案。
  2. 專線電話:04-8320059分機283。
  3. 傳真:04-8375772
  4. 電子郵件:meiya19720510@yahoo.com.tw

(二)本校總務處:

 1.負責本校技工、工友及約用人員申訴案。

 2.專線電話:04-8320059分機282。

 3.傳真:04-8375772

 4.電子郵件:debby1457@chc.edu.tw    

(三)涉及職場霸凌事件者為校長,則依「彰化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

    首長涉及職場霸凌處理程序」辦理,由彰化縣政府受理申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