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特教教師
張貼日期: 2025-11-11 09:14:53 點閱:11
轉知本縣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簡章。 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入學時滿5足歲未滿6足歲(即民國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之間出生者),由幼兒園或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提供觀察半年以上具體資料顯示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屆齡入學之兒童相當者。 詳細請參考附件公文及簡章。